招标信息

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膏体充填项目充填钻孔招标公告

2025-04-08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膏体充填项目充填钻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为确保城郊煤矿建筑物下膏体充填开采项目顺利进行,城郊煤矿需施工地面充填钻孔1个并下设套管。充填钻孔设计深度407m,一开Φ711mm,下入Φ529mm护壁套管,二开Φ485mm,下入Φ325mm充填套管。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整体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施工机械、包工器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各类风险、包总价的总承包方式,钻孔施工工程量预计为407米,投标人负责项目范围内所需的钻机、钻杆、钻头、管材及相关配套工具的配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地面大口径钻孔(≥500mm)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钻探(井)、水文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由本单位缴纳的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8日18时00分到2025年4月15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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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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