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六师地下水压采水源替代工程(芳草湖农场二期)(EPC)招标公告

2025-04-08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六师地下水压采水源替代工程(芳草湖农场二期)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水利局 以师水发[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六师芳草湖农场

  3.工程规模:本次新、改建渠道共计50条,长度78.67km,新、改建渠系建筑物231座。其中改建干渠1条,干渠设计流量6.6~5.4m²/s,加大流量8.25~6.75m/s,长度3.59km,改建渠系建筑物5座;改建支渠3条,设计流0.1~1.95m3/s,长度11.92km,改建渠系建筑物24座;新建支渠2条,设计流量0.1~1.50m/s,长度8.40km,新建渠系建筑物18座;新建斗渠44条,设计流量0.1~0.53m²/s,长度54.76km,新建渠系建筑物184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6004004250103001001

第六师地下水压采水源替代工程(芳草湖农场二期)(EPC)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及相关后续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1)设计承包范围包括: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完成深化方案设计(如需要)、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工艺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2)施工范围包括: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及相关后续工作。(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设备清单内)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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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1)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工程测绘乙级、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同时满足相应条件。(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入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注册建造师为项目经理,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3、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企业承担过 1 项与本项目有关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3.4、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企业承担过 1 项 3000 万元以上与本项目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未经招标和招商项目可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 3 年(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或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的公司按注册年份提供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信誉要求:不良行为记录是指:1)企业在 3 年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 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并提供网站查询记录;3)施工单位具有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均有效。注:(3 年内指开标截止时间前三年)3.7、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4)联合体各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若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单位营业执照、财务要求、信誉要求等。3.9、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16日 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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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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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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