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城区生活饮用水监测检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8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44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清城区生活饮用水监测检验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
出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
服务内容 |
清城区内,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采样地点。集中式供水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测频次:集中式供水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每季度进行1次。检测数量:每次每个监测点监测相应类别水质样品1份。水源水监测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总大肠菌群检出时检测)、砷、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以N计)、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色度(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臭和味、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以N计)等。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监测指标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监测。每季度一次的采样原则上当月的10号前完成,检测报告应在当月20号前提交。要求提交检测报告正本,含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对水质样品检测结果出现一般理化指标和毒理学指标不合格的,若甲方上级有要求复检的,乙方对不合格项目至少采样复检一次,产生的费用据实结算。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对采样点(监测点)作出必要调整。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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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投资额(¥150,000元)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备案要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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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
供应商水质检验从业人员稳定性强,能保证饮用水抽检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供应商承担本次服务的检验人员,应具有较为丰富的水质检验工作经验。供应商检验人员应当持有检验人员上岗证,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法规,能按照国内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从事检测检验工作。供应商具有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 |
服务时限说明 |
本采购项目服务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起生效。 |
服务金额 |
¥150,000元 |
金额说明 |
无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5-04-10 17:35:00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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