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茂名高新区公共管廊及工业用水厂维保工程(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8
一、项目名称:茂名高新区公共管廊及工业用水厂维保工程(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二、采购编号:MMH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37258.22元

四、项目内容:茂名高新区公共管廊及工业用水厂维保工程(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项目,具体明细详见工程采购需求。

五、服务期限: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和GC1级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证企业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

七、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期间,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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