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2025年8万吨/年苯乙烯装置分馏阻聚剂DNBP框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8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25万吨/年(两套10万吨/年、1套5万吨/年)的硫磺回收装置需要采购尾气吸收剂,满足装置二氧化硫达标排放的要求。具体处理量以实际操作为准。硫磺回收尾气处理吸收剂,年用量50吨,分批次到货。
2.2 交 货 日 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07月31日。当合同约定数量与合同履约期,满足两者之一,本合同自动终止。 2.3 交 货 地 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到货,交货地点为河北省任丘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任丘物流仓储中心。 2.4 技 术 要 求: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需要加盖审计公章。
(3)信誉要求:
1)近3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网站截图)。
(4)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提供1项二氧化硫吸收剂的应用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使用中文,附合同、技术协议和与之对应发票,发票要求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截图,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实际的吸收剂使用报告或使用证明,且需由用户单位加盖企业公章,以证实业绩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
(5)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4-8 16:00:00至2024-04-14 18: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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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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