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天津南港ABS装置-内抛光(管及组件)招标公告
2025-04-09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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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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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道组合件CL150 DN15 DN10 L=1000 RF 304+304 | 1.000 | PC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制造商需具有工厂化预制管段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提供齐全有效(开标日期为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GB/T19001证书)且涵盖标的物。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类似装置中同类工况下与本次投标相同类型物资的供货业绩(供货日期在 2024 年 11 月30 日前),供货业绩中应覆盖本次标的物技术要求(抛光度 Ra≤0.8μm、最小尺寸≤2",最大尺寸≥16",不需要同一个业绩同时满足此 3 个要求,分别满足也可)。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规格及数量、签署盖章页、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任何商务、技术偏离均需要在技术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明确提出。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确认,最终结果以招标中心澄清发布的内容或评标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准。 (2)1) 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如果代理商投标必须由制造厂书面说明不能直签合同的原因,只有一次机会确认选择直投或代理商投标, 2) 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授权要求如下: a)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长期固定代理授权证书或大区代理授权证书以及该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书。授权大区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项目建设地所在地区(授权大区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项目建设地所在地区或北京),授权产品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物资。 b)授权渠道: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文件必须为投标的产品的制造商工厂或该产品的最高销售授权机构负责人直接签署出具的授权,如果是制造商区域销售负责人授权证书,则制造商内部授权链条必须完整。 c)授权时效: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截止日期需覆盖项目建设周期及质保周期即2026.12.31。(根据EPC合同要求执行) d)授权责任:若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提供保证书(见招标文件《代理商保证书》),同时制造商必须提供书面承诺(见招标文件《制造商承诺函》),对该投标人所供货物提供质量、售后服务及商业行为担保,该投标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纪违约等问题,视同制造商行为,并接受同等处理。 附件: 1. 代理商保证书模板 2. 制造商承诺函模板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4月9日9时0分 至 2025年4月14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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