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哈投供热热网项目物资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2025-04-09
1.招标条件
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哈投供热热网项目物资采购(第二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哈投供热热网项目物资采购(第二批)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哈投供热热网项目物资采购(第二批)
2.4招标范围: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哈投供热热网项目物资采购(第二批)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时间:
一标段: 自控柜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
二标段: 变频柜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
三标段: 换热器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自控柜  (含装车、运输、落地、增值税发票);
二标段:变频柜  (含装车、运输、落地、增值税发票);
三标段:换热器  (含装车、运输、落地、增值税发票);
投标人可以针对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标,最多中标两个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
一标段:323700.00 元:
二标段:420000.00 元;
三标段:532000.00 元;
2.9付款期限和方式: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经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乙方应当先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60%;
待货物所属工程验收及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付合同总额的30%;
质保金为合同金额10%,待质保期三年期满后付清。
2.10中标人数量:每标段各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因本项目采购产品为定制产品,故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商(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个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货物生产商(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货物生产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具备能为招标人出具增值税13%发票的资格;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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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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