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08本招标项目 光泽县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光发改审 [2024]9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光泽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自筹) , 招 标 人 为 福建光泽红杉城市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光泽县杭川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一期第一批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文昌路(杭中路-二一七路,中山路-二一七路)新建DN300~DN400污水管长约1.1km,二一七路(西关桥-文昌污水泵站)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长约2.3km,红楼、西关圆盘及老干局对面排口上游完善新建DN150-DN400污水管长约6.7km,上镇岭及下镇岭区域完善新建DN150-DN300污水管长约1.2km,乌君山大道末端至污水厂段新建DN450污水压力管长约0.8km,九龙峰大桥至西关桥段新建DN200-DN400污水管约0.6km,新建1#镇岭片区泵站1座(规模150吨/天),新建2#乌君山大道末端泵站1座(规模0.65万吨/天。根据四位一体检测成果对现状管网进行错混接改造和病害修复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光泽县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全过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直至保修期结束。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 5784.1690 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计费基数暂以工程费 57841690 元计取, 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 [2007]670 号取费标准计取下浮 40% 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0.85 ;高程调整系数为 1.0 )。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以经有权审核单位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为基数标准取费下浮 40% 浮动幅度值为监理合同的签约价格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696332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27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 ),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④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⑤ a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b 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c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d 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8 23:30:00 至 2025-04-15 23:59:59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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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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