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单轨吊轨道及辅件供应商集中资格预审预审公告

2025-04-09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单轨吊轨道及辅件供应商集中资格预审

1.2 主要技术参数:/

1.3采购范围: 单轨吊重型轨道及辅件

1.4供货要求: 一、基本要求:1.同类产品要具有承载较大物件、巷道条件较苛刻的使用经验,并提供相应介绍。2.产品必须有受安标制度管理的部件的有效煤安证,受防爆电气制度管理的部件的有效防爆合格证,涉及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必须有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标厂家需提供第三方轨道检测报告及拉力试验报告。3.须保证可以及时提供配套的过渡轨道、弯道、道岔。轨道和轨道附件能够保证成套提供,满足安装要求。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具备通用性,同时能够保证与矿现有使用的轨道通用。供方提供的轨道、道岔、吊挂板等必须有本厂显著标志。4.提供轨道安装标准规范。投标厂家必须具有轨道敷设指导工程师,轨道敷设必须安排专人驻矿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5.执行国家和行业规程规范中相关技术要求,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格书和有关标准要求的优质品及相应服务。 二、设计要求:1.投标方要根据使用单位轨道运输系统巷道布置情况及单轨吊使用工况要求进行具体设计。2.设备设计制造必须符合2022年《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三、机械加工的要求:轨道及辅件的切削加工、焊接件、锻造件等的工艺制造要求,应按国家或行业的标准执行。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防爆柴油机单轨吊设备或单轨吊重型轨道及辅件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是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

2.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是指2021年至2023年经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至今单轨吊重型轨道及辅件的供货业绩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合同对应的任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的关键信息)。发票要求:①开票日期须为响应(投标)截止当日向前追溯60天之前的日期;②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③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响应(投标)截止当日不足60日,该业绩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不得为因失信行为,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申请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6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响应本次采购物资将列入网上商城自营专区供业主单位下单。2.供应商须承诺投标产品不涉及专利侵权。3.响应541付款方式。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5年4月09日08时10分00秒至2025年4月17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标包/段01 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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