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三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安全评估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2025-04-08


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三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安全评估项目
征集开始时间 2025-04-08 21:00 征集结束时间 2025-04-11 21: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5-04
采购单位 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江少勇
联系电话 15975231990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根据公司要求,现拟委托相关单位在盐田国际计划出售五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中挑选三台机容机貌较好的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工作(详见附件)。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法人证书。
2.检验评估机构应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检验项目至少应包含门式起重机。
3.近一年内(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4.报价单位须提供1份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提供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业绩证明文件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5.提供以下承诺函: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检测费、工具仪器费、差旅费、协调费、保险费、人工费、税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踏勘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不允许分包。
6.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法人证书。
2.检验评估机构应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检验项目至少应包含门式起重机。
3.近一年内(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4.报价单位须提供1份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提供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业绩证明文件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5.提供以下承诺函: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检测费、工具仪器费、差旅费、协调费、保险费、人工费、税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踏勘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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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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