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工业大学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综合保护装置)及通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综合保护装置)及通信设备采购(第二次)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南京工业大学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综合保护装置)及通信设备采购(第二次):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全防护设备、继电保护及监控系统、交直流系统(交流屏、直流屏、UPS屏)、通信设备、巡检机器人系统、智慧云平台系统、智能辅助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持续对采购方的人员理论实操等培训不少于3年,每年培训不低于3次,提供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指导、软件、系统调试等技术服务工作。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及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交货期:1)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将全部设备交至买方指定地点 (具体由买方通知)。2) 采购方有权变更交货日期。采购方要求变更交到货日期,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方书面通知的交货日期交货。(2)质保期:送电投入运行3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③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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