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撬装加氢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9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撬装加氢站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加氢与充电、换电合建站(换电设备为预留),加氢站总储氢量为2693.75kg,等级为三级加氢充电、换电合建站。加氢部分设计规模为3000kg/d,每天工作12小时,充电能力为20160kW·h/d,占地面积13359.56㎡(约20.04亩),总建筑占地面积1199.79㎡,场址性质为商服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741.63㎡,建筑密度为9.0%,容积率为0.06。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化工专用机泵-撬装加氢站设备采购(CHDTDZ079/18-SB-01801):采购4座1500㎏/12h加注能力的撬装加氢站的全部设备及设备的安装调试,主要包括:卸气柱、氢气压缩加氢一体撬、站控集装箱、放散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冷水系统、控制系统),配套综合能源站使用。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工专用机泵-撬装加氢站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1500kg/12h及以上液驱压缩机的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供货业绩支撑材料(如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等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09 10:002025-04-1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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