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楼改造项目水电暖及配件、消防器具、风阀、风机等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受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楼改造项目水电暖及配件、消防器具、风阀、风机等材料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TZ……
2.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楼改造项目水电暖及配件、消防器具、风阀、风机等材料采购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价:3223499.2元(不含税)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物资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楼改造工程,包括医学实验楼、科研实验楼、医学基础实验楼、消防水箱改造、外网等。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期: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制造商需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由资质机构颁发的IS09000 系列认证书;贸易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质量体系认证。无质量体系的供方需制定质量体系开发计划。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方库》。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处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17时30分。
2.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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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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