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23年1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追加投资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9项目名称:汉阴县2023年1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追加投资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8,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2023年1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追加投资部分)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986,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86,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平梁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6,200.00 |
1,986,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起120日历天。
合同包2(汉阴县2023年1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追加投资部分)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72,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72,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专业施工 |
城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72,700.00 |
872,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起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2023年1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追加投资部分)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汉阴县2023年1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追加投资部分)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2023年1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追加投资部分)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份的完税凭证或纳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均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汉阴县2023年1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追加投资部分)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份的完税凭证或纳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均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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