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完井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及清舱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完井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及清舱服务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以CPOE-ZJ-2025ZB-FW0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生产运行安排,拟由专业服务商为平台作业项目产生的岩屑、泥浆、污油水等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及平台燃油舱、污水舱等舱室的清舱作业。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资金来源:自有成本,钻井分公司2025年度采购计划【2025】5号编号2.12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①招标人所属钻井平台在进行钻完井作业时,由服务商提供污液船进行液态废弃物回收处理作业。

②招标人所属钻井平台所产生的岩屑(含油层段岩屑)用岩屑箱进行装载,由工作船舶运输至码头,服务商安排接卸车辆从码头进行接卸,并运送至处理厂进行处理。

③服务商按照招标人所属钻井平台清舱(燃油舱、污水舱等)需求,安排有资质人员上平台进行清舱作业。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最终按工作量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承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上述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中(如有),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为废弃物接收或处理单位。投标人为接收单位,接收部分不得分包,并需提供唐山市或天津市港航管理局签发的《备案回执》和自有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及提供与其合作的废弃物处理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以及该处理厂愿为投标人提供废弃物处理服务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废弃物处理单位,处理部分不得分包,并需提供与合作方签订的废弃物接收服务协议,及提供合作方的由唐山市或天津市港航管理局签发的《备案回执》,提供自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

(7)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船舶证明文件,如果不是自有船舶,投标人须提供与船舶所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至少一年)。

(二)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

●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投标人若为废弃物接收单位,则接收部分不得分包;投标人若为废弃物处理单位,则处理部分不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编码为:(登录后查看),项目名称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完井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及清舱服务。

2.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按标包售卖),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10日08:00至2024年04月15日23:59……报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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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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