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怀化市洪江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09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化市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怀化市洪江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区发改〔2024〕171号,建设单位为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怀化市洪江区宏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8705.98 万元,本次招标金额:7005.5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政府专项债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怀化市洪江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总用地39.86亩,总建筑面积约39350平方米,主要建设精细化工生产用房28470平方米、配套仓库7650平方米、生产服务设施3230平方米等。建设标准3层厂房3#、4#、5#栋,建筑面积28470㎡;建设3层仓库2#栋,建筑面积7650㎡;建设4层生产服务设施1#栋,建筑面积3230㎡;绿化率15%,停车位100个。同时完善 园区给排水、供配电、路面硬化、停车位等配套设施;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30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日,施工工期 670 日历日☑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怀化市洪江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施工,具体范围为:(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 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要求和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审计审查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要求保修。  

1.7招标编号:TYXZZB-20250008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尚未实行注册执业师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 4月9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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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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