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集团本部及子公司2023-2024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5-04-091.1项目名称: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集团本部及子公司2023-2024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资金来源:自筹
1.5项目概况:根据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工作安排,拟开展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集团本部及子公司2023-2024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专项审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以上两项审计业务进行磋商采购。
1.6采购内容: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集团本部及子公司2023-2024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详细内容以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人需求”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要求。
1.8响应及报价内容:
包干报价,交通、食宿、文印等自理。其中,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报价上限为5万元,集团本部及子公司2023-2024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专项审计项目报价上限为10万元。超过上限的报价(包括单个报价、汇总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服务期限: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30日。
1.11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项目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在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组建的相关中介机构库中;
2.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2.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注册会计师证书、年检合格,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由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保;
2.4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从事经济责任审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审计(或性质相类似的审计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简版报告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打印件,查询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前);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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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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