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油气井压裂现场施工及重点井效果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油气井压裂现场施工及重点井效果评价技术服务已由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145号立项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油气井压裂现场施工及重点井效果评价技术服务。

2.2项目概况:四川盆地2025-2026年预计年压裂200井次以上,为践行甲方主导工程管理模式,需要开展压裂现场进行关键工具、材料等把控、重大技术政策执行督查、主体技术措施实时优化、重点井/新工艺井效果跟踪评价,进一步提高方案设计的执行率,提高井工程质量,完善川南各区块高产模式。本项目预估金额3000万元(不含税)。

2.3招标范围:

(1)提供页岩气井压裂现场施工技术服务,实时优化调整压裂施工参数,确保压裂施工质量及效果;(2)乙方派驻人员负责重点井压裂实施跟踪评价,压裂新工艺新技术试验评价;(3)提供与以上技术服务相关的QHSE管理服务。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甲方制定的作业井。

2.6最高投标限价:压裂施工现场技术服务4万元/井次,重点井/新工艺实施跟踪评价4万元/井次,以上价格均不含税,税率6%。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7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具备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剩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不具备竞争性,则招标失败。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不履行义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按甲方质量、进度要求履行合同,招标人一经发现,有权对中标人的工作量份额进行部分减少甚至终止合同。

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3人员资格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具体要求如下:(1)所有人员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3)不允许兼职兼岗,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若确需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且替换人员相关条件须等于或高于原拟派现场服务人员。(4)须承诺现场服务人员均有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5)须承诺为现场服务人员配备相应的装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保护、笔记本电脑。

注:(1)第1、2项证明材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学历证明;(2)第3-5项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国内油气井至少开展过不少于10井次类似业绩(压裂现场施工、施工质量控制、效果评价等)。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业绩证明(发票或验收意见或工作量确认单)。有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近一年财务状况应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等。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3.6.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6.1-3.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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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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