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新能源智能运维系统建设推广配合及水电智慧场站综合系统开发配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4年湖南五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水电智能运维技术的基础上,开展了五凌电力新能源智能运维系统研发,该系统是五凌电力支撑集团公司智慧化场站建设研发的配套应用系统,目前已在大青山风电场、宁夏余丁欣文光伏电站为试点上线运行。2025至2026年需进一步在五凌内部新能源场站推广部署;同时根据五凌电力水电及新能源智慧场站建设要求,需基于水电智能运维系统拓展水电智慧场站综合应用功能、基于新能源智能运维系统拓展山地光伏无人巡检系统功能模块,并进行新接入光伏场站数据监视分析功能开发,进一步支撑公司生产分析决策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能源智能运维系统前端应用推广配合。
(2)五强溪、三板溪、托口、碗米坡智慧场站综合应用系统前端开发配合。(3)青山界山地光伏电站无人巡检系统前端应用集成配合。
(4)青山界、大稼、九潮光伏电站数据监视分析功能集成配合。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10座风电场智能运维系统、1座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系统前端应用功能开发;
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五强溪、碗米坡水电智慧场站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开发。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青山界、大稼、九潮光伏电站数据入库解析。2025年10月30日前,累计完成18座风电场智能运维系统、3座光伏电站
智能运维系统前端应用功能开发。
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三板溪、托口水电智慧场站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开发。
2026年3月30日前,累计完成28座风电场智能运维系统、5座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系统前端应用功能开发。
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青山界山地光伏电站无人巡检系统在新能源智能运维系统中集成开发应用。
2026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33座风电场智能运维系统、7座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系统前端应用功能开发。
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青山界、大稼、九潮光伏电站数据监测分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2个基于华为FusionInsight HD大数据平台案例及应用。
3.3.2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不少于2个电力行业生产数据集成和应用开发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项目经理
3.5.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及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应有5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技术人员需在长沙驻场开展工作,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前端开发人员不少于2人,平台维护人员不少于2人,数据治理人员不少于1人,并提供前端、平台功能配套开发、UI设计、测试等后台支撑团队且具备相应资质。
3.7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9日至4月16日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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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