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县大道南侧地块(鄞州区07-1b)周边市政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091. 招标条件
鄞县大道南侧地块(鄞州区07-1b)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已由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甬东旅政发〔202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与开发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钱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5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3646万元,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河道和景观工程。道路工程:新建 2 条市政道路,总长 190 米,宽 12 米,断面布置为 2.5 米人行道+7 米机动车道+2.5 米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 20 千米/小时。工程同时建设市政综合管线(给水、雨水、电力、通信)、绿化、照明、交通等附属设施。桥梁工程:新建 2 座跨河桥梁,近地块一侧均建设桥下通道。河道工程:包含河道开挖、清淤及新建河坎 672米。景观工程:建设环岛滨河绿地 25691 平方米,包括游步道、景观小品、植物等,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07-1地块周边,北至鄞县大道,南至大明路,西至锁岚路,东至中海东湖观邸。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道路、桥梁、河道和景观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2.3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2.4质量标准:同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要求。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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