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如皋市商务局2025如皋(上海)投资促进系列活动暨“苏新消费·相约长寿皋地”消费嘉年华启动仪式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206

项目名称:

2025如皋(上海)投资促进系列活动暨“苏新消费·相约长寿皋地”消费嘉年华启动仪式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350000.0(元)

最高限价:

350000(元)

采购需求:

2025如皋(上海)投资促进系列活动暨“苏新消费·相约长寿皋地”消费嘉年华启动仪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单位。(2)响应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次为县级市或区一级政府提供类似“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推介会活动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该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