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中核北方-电子元器件采购公告
2025-04-09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24-中核北方-电子元器件-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2025-中核北方-电子元器件已由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元件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1 采购范围:中核北方公司生产所需电子元器件一批。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3 交货地点:元件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报价及支付方式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产品落地价,包含产品费、运保费、装卸费各种税费等费用,报价条目以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线上总金额需与分项报价表总价一致(线上条目仅作为参考不作为报价及评审依据)。请将分项报价表填好经签字盖章扫描成不可编辑PDF版文件上传至应答文件。
支付方式: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100%款项(同时开据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产品详细的技术参数。
2.7 供应商负责提供报价产品所附带仪表计量器具的合格证(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出厂检定证书(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以及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及证书(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供方所供产品及材料,必须满足清单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技术特性要求。
2.8根据该批物资市场供应情况,该采购项目允许供应商按采购清单各条目(每行)进行报价,并根据采购清单中各条目报价分别确定供应商,确定原则为在满足技术参数和技术特性要求的前提下,选择该条目(该行)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成为该条目的成交候选人,如单一条目应答供应商不足两家,将对该条目开展第二次公开谈判采购。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代理商响应。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0?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0?1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0?1 未列入军采网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如适用);
?0?1 未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0?1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5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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