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10地块营销活动物品招标公告
2025-04-09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 C-10地块项目营销活动物品 1.2 工程建设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 1.3 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评标法。 1.4 合同形式:固定单价 2、招标人 2.1 招标人:温州市京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对投标人的要求 1.1 投标人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中包含此类经营范围 1.2 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 本项目 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3.4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其它相关证书(如有); 3.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营销物品的采购,所采购物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活动需求。 5、工期要求: 5.1 合同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2025年4月20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竣工验收日期:2025年5月4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总工期天数:15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工期天数含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物品供应、运输等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如遇疫情管控,复工日期以温州市当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5.2 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通知后3天内开始采购。 6、质量要求: 6.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营销部活动物品要求。 7、投标报价 7.1、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出现有选择的报价视为无效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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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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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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