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坦桑尼亚中央线标轨铁路第五标段项目接触网及变电钢材招标公告
2025-04-09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招标项目为坦桑尼亚中央线标轨铁路第五标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接触网及变电用钢材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坦桑尼亚中央线Mwanza-Isaka段标准轨铁路,为单线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货运160km/h,客运120km/h,正线全长约238.321km,线路最大限坡为1.6%。
项目起自Shinyanga省Isaka镇,沿既有米轨铁路,经Bokene、Shinyanga、Seke、Malampaka、Bukwimba、Fela,至维多利亚湖畔港口城市Mwanza。沿线地形地貌以平原区、岗地和低缓丘陵区为主。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只有1个包件。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和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4.2.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2.3质量保证: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整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欧标EN 10025-2 2019、EN ISO 12944标准。
4.2.4生产能力:生产商及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须具备年生产不低于5000吨钢架构材料的生产能力。
4.2.5供货业绩:招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至少3份500万以上近5年类似规模标准的钢架构材料供货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4.2.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人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3其他要求:
4.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中文资料:
(1) 资料内容包含:厂家简介、营业执照、ISO相关认证证书、相关供货业绩(轨道交通或电气化铁路优先)、相关试验检测报告。
(2) 投标产品介绍,投标人应在技术册中详细阐述产品的规格和性能,以证实其符合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3) 所有上述文件均为提交的必须资料,投标文件中如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招标要求(后续需无条件配合提供英文资料供监理业主审批)。
4.3.2投标人需要配合项目完成厂家及产品资质资料的提报,并应对监理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提报的厂家及产品资料最终应获得项目监理批复;若本次招标的最优标未通过监理批复,则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先顺序依次选择投标人资料报批监理,因投标人无法通过监理的审批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得监理业主团队批复后方能签订合同。
4.3.3产品批复及厂验: 产品获得监理批复后,供方需配合项目制定厂验计划,并配合项目完成业主、监理的厂验工作,免费为需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厂内检验、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4.3.4因标的物执行标准为欧标,故项目业主、监理对产品的审批时间较长,需报业主审批后确定中标人,投标人的报价有效期设定为180个日历日。
4.3.5本包件需深化设计(详见技术文件)及指导安装(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指导安装费按每人每天标准报价,不包含在总价中),且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包装及运输方案,须满足防碰撞、防水、防潮、防盐雾等海运包装要求,需配备掏箱及安装专用工具(如有)。
4.3.6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原件),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3.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15时00分。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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