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医院眼科、口腔科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9项目名称:宁国市人民医院眼科、口腔科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31313.04元/年
第1包(眼科耗材):112113.04元/年;
第3包(口腔科定制类义齿耗材):219200.00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331313.04元/年
第1包(眼科耗材):112113.04元/年;
第3包(口腔科定制类义齿耗材):219200.00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每年度末招标人对投标人本年度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合作无异议,合同可续签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审查相应材料,若无法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2.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后10日内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未按规定提供授权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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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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