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公司2025-2026年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9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生产物资类班车)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公司2025-2026年石灰石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可门电厂。
2.2 项目规模:一二期4×600MW和三期2×10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供货期在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砂、石、砖、瓦-2025-2026年石灰石采购(一年)(CHDTDZ057/16-TL-00301):采购石灰石,期限1年:计划在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期间,预估1年采购量24万吨(其中: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预估1年采购量12万吨,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预估1年采购量12万吨),要求船运送货到可门公司码头。具体时限以签订合同履约时间为准,共计12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要求提供投标人自身的业绩)自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 2 项石灰石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总额、签订时间、联系电话及签字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09 15:00到2025-04-16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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