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水质提升及利用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水质提升及利用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业主为 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水质提升及利用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2.1.2建设地点:邢台市清河县天山北路东、龙江街南侧;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3469.86㎡,利用原有场地厂房,总建筑面积1522.79㎡(厂房),扩建水质提升规模为14000m³/d,配水管网部分:敷设提升水供水管道至用户,根据用水类型可分为5类,小区绿化浇洒用水(约68处)、公园集中绿地浇洒用水、绿化浇洒用水、道路清扫用水、部分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约16处)管道DN100~DN500合计约41公里,流程:污水厂处理后水源经过膜处理进行水质提升通过管道用作市政道路清扫、绿化浇洒用水等。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服务期限:从签订项目全过程管理合同之日起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规模、标准和投资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包含:项目策划与定位服务、申办与项目有关的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控制(含预结算审计)、技术管理、设计优化、招标采购、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组织规划、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综合协调等)、分段验收、设备联动试车运行、竣工验收、项目备案,配合接受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09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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