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针织有限公司电瓶车辆采购公告
2025-04-09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针织有限公司电瓶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计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A0203800电动车辆 |
福建省闽江针织有限公司电瓶车辆采购项目 |
1 |
400000 |
批 |
否 |
4000 |
二、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本项);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⑥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福建省闽江针织有限公司,否则视为无效。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缴税证明。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⑦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⑧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⑩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闽江针织有限公司、景弘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黑名单,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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