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机飞行试验服务保障招标公告
2025-04-09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靶机飞行试验服务保障 |
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按甲方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在30日内完成有关飞行准备,飞行服务执行时间以具体任务时间要求为准,在完成飞行保障任务30日内交付相关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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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135.35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按照中标单位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参加本次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8.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9.被某主管机关、某院作出禁止参加采购外协活动等相关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研究院科研采购外协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二)特定资质要求:
·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9:00-11:30、13:30-16:30(双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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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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