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4号炉低温省煤器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4号炉低温省煤器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北电路28号

2.2 项目规模:2*66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0天(原计划暂定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7月29日,具体施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技术改造-4号炉低温省煤器升级改造项目(CHDTDZ019/21-QT-07601):

1)拆除原低温省煤器内的换热管;

2)在除尘器前烟道上增设烟气冷却器,在一二次风机出口增设水媒式暖风器;

3)增设暖风热媒水循环泵及其表记阀门,将低省换热器与暖风器连接成闭环,并将原凝结水循环移至新增烟气冷却器位置,变更为烟气冷却器热媒水再循环泵;

4)在烟气冷却器出口管道上增设板式换热器,原凝结水管道进出口移至板式换热器进出口;

5)进行换热器烟气流场优化模拟,设置新的烟气导流板;

6)管道系统、阀门、保温、油漆及防腐等工作。

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4号炉低温省煤器升级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方提供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资质证书: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板式低温省煤器更换合同业绩;

(2)板式低温省煤器供货合同业绩;

(3)板式低温省煤器安装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牵头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09 16:152025-04-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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