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湛江港宝满港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项目陆域高强联锁块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9

公告截止时间:2025-04-17 10:00:00

湛江港宝满港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项目高强联锁块采购


1. 招标条件
湛江港宝满港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项目高强联锁块采购资金已落实,高强联锁块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拟建2个5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及相应配套设施,可减载靠泊7万吨级集装箱船舶(经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核定后),设计年通过能力142万TEU,使用港口岸线646米,合同工期:1000日历天,合同总价:115953.5268万元。本工程总平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港池水域和港区陆域两部分。港池水域分为停泊水域、回旋水域及连接水域。进港支航道利用已建宝满港区支航道。港区陆域按使用功能,可分为码头前沿作业区、堆场作业区、闸口及辅建区,港区总面积约50.701万m²。
(2)招标内容:高强联锁块142250平方米(详细规格型号见报价表),不分包件;
(3)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湛江港宝满港指定施工地点;
(4)供货时间:暂定2025年5月。
(5)供货数量: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6)产品要求:产品应参照或相当于:湛江市锦峰建材、东莞双威建材、珠海哈特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证明,具备供应钢模板加工及供应的业绩。要求参与单位若是经销商或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授权,没有相关授权或证明资料,将给予符合性不通过。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相关体系文件。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有一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如出具与中交或四航局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优先考虑。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技术服务要求:报价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原材抽检、配合比调试、调度运输、现场指导等相关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8)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11)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将给予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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