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惠州港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港湾码头项目55T履带吊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09

公告截止时间:2025-04-14 16:30:00

惠州港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港湾码头项目-55T履带吊租赁 (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州港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港湾码头项目施工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惠州港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港湾码头项目55T履带吊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工程惠州港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港湾码头项目建设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州港荃湾港区,其建设工期暂定200天;
2.2 本次招标采购名称为55T履带吊租赁服务采购,其招标范围为租赁一台55T履带吊的设备,含配备一名机手。按国家法规要求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整车交付,主要工作为配合招标单位进行上部结构施工实现货物的升降、回转、完成起吊作业,负责安排的各种合理吊装工作的租赁设备;
2.3 本次招标项目付款条件及付款比例:①以月租形式结算租金,每 月 结算一次。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②实际使用满4个月无进退场费用,不满4个月支付约定进退场费。③加班以现场签证单为准,月租费÷30天÷9小时计算。结算时,投标单位应提交经招标单位现场指定的人员签字确认的《工作任务单》或《现场签证单》。④招投标单位双方应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的服务费用确认,由投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调整),招标单位应在收到发票后按确认的服务费用将相应费用100%支付给投标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广告服务的供应商或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
3.2 供应能力要求:具有投标内容经营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具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广告投入原材及设施;
3.3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7 其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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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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