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公告

2025-04-09
一、项目概况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区人民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59120.00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59120.00元

(六)采购数量:一项

(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汕头市濠江区人民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详见磋商文件及附件);

2.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将以下材料送达广东华鑫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报名备案;

3.报名函:格式自定,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身份证及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手机、传真等信息;

3.1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3.3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 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已登记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9、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二、三类医疗器械适用)(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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