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对加油站油罐要进行定期罐容标定,为响应销售公司降本增效、集中采购管理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计划对浙江销售所属单位加油站油罐的容积标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预计框架服务采购总金额约200万。
2.2招标范围:浙江销售公司所属加油站油罐容积标定(暂估2年约800具,实际油罐标定数量以招标人所属单位实际发生的服务需求量为准)。
2.3服务地点:浙江销售公司所属分公司加油站。
2.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单价)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招标人所属单位(合同甲方)根据框架协议及实际油罐标定需求与中标单位(合同乙方)签订具体项目合同,具体项目合同明确实际需标定的油罐数量,具体项目合同履行完成后,招标人所属单位(合同甲方)根据中标单价及实际完成标定的油罐数量,进行结算付款。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中标人1家。
2.6 最高限价:2500元/具(含增值税),加油站油罐容量大部分为30立方,部分加油站有少量20立方、25立方、40立方及50立方等容量油罐,投标人油罐报价为单个油罐报价,报价不区分油罐容量大小。
2.7服务要求:采用容量比较法进行标定,标定有效容积比不小于96%,其他容积油罐以此比例推算(30立方米油罐有效容积不小于28500升);100毫米以上为检定有效容积。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容积表准确度若超过±0.20%,给予重新标定。油罐标定售后服务期为4年,在售后服务期内招标人提出标定需求时,中标人须在7天以内到达现场对油罐进行标定,标定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2.8服务时间要求:接到通知且加油站具备标定环境后 5 日内标罐完毕,服务单位标罐完毕后3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所属单位提供电子版《油罐容积表》,标罐完毕后15 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所属单位提供证书版《油罐容积表》。
2.9 付款方式:招标人所属单位(合同甲方)与中标单位(合同乙方)签订具体项目合同,项目合同中的全部加油站油罐标定服务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合同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人所属单位(合同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100%款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且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计量设备(二等标准金属量器)具有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须提供所用电气设备(包括电子温度计、抽油泵)的防爆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加油站油罐罐容标定服务项目业绩(至少2份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3.3.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没有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在近三年内无有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从2020年至开标前投标人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取消投标资格。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作业团队成员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以上(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证明用以证明提供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项目团队成员总人数不少于4人,正式员工不包括返聘人员以及其他人员)。项目作业团队中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二级以上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项目团队人员中至少2人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低压电工证。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5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作业使用的计量标准器溯源证明,至少两套计量器具由省(直辖市)级或省级以上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其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低于Urel=2.5X10-4(k=2),并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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