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度北京联通云网运营交付中心北京大区物联网专用网元华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2025-04-09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5年度北京联通云网运营交付中心北京大区物联网专用网元华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
1.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对北京大区物联网专用网元设备提供:硬件替换式服务、软件补丁服务(版本补丁安装、网络参数修改及网络调整配合)、网络安全加固服务、电话咨询服务、远程支持、非紧急技术支持服务、安全隐患排查及设备健康检查服务、紧急技术支持服务(包含紧急备件支持服务)、重大事件通信保障支持、资料共享、现场人员技术支撑及数据库扩展服务等,确保在网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设备清单详见附件。本项目预算人民币447.069096万元(不含税),按照中选金额签约,中选人数量为1个。
1.2.2、技术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次月1日起12个月
1.2.4、实施地点:北京市
1.3本项目采用单价+总价的报价方式,设置不含增值税总价最高限价4470690.96元。各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
2.2.1、应答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应答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人员要求
2.3.1、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4名技术保障人员(技术保障人员均不可复用),其中:至少2名负责核心网设备技术保障,至少2名负责承载网数通设备技术保障。
2.3.2、技术保障人员不得轻易更换,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提前2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完成无缝交接。
应答人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保障人员必须均为应答人合同制员工,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应答截止日前90天内任意一个自然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上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以及缴费单位名称、缴纳保险人员姓名,缴费单位须为应答人)。
2.4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至少2份单项业绩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公众客户网络项目的维修或维护或维保或代维项目相关业绩。
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涉及的某业绩金额不能高于其对应的合同(框架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5资质要求
提供维保服务的应答人须为本项目软硬件设备的原厂商或具备有效期内原厂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函原件扫描件,原厂可不提供,本项目软硬件设备原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6 信誉要求:
2.6.1、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6.2、应答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应答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6.3、应答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6.4、应答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5、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等,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处于“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则应答无效,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在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2.7 其他要求:
2.7.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
2.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应答;
2.7.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应答;
2.7.4、参加应答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7.5、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7.6、评审当日,应答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应答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审小组要求核查原件时,应答人须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2.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8、本项目所有服务须由应答人自行提供;
2.7.9、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7.10、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7.11、应答人须承诺如中选,其应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书、原厂授权有效期到期后会办理延期并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同时将新的资质、证书、原厂授权等原件扫描件及时提供给采购人。
2.7.12、应答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应答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7.13、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应答,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授权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应答的,则被授权的代理商应答资格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9日16点00分至2025年04月1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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