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
1.1采购人:济南华锐铁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2采购人地址:(登录后查看)
3.采购项目的包件号、包件名称及内容
3.1共1个包件,包件1:华锐公司断桥铝加工工序劳务分包,39500平方米。注:本次采购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投标,但每个包件内均不允许拆包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采购内容:华锐公司断桥铝加工工序劳务分包。
3.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3.4服务地点:合同约定。
3.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依据:物资工业公司2025年第8次总经理办公会。
5.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项目编号:JTZB2025FW-114。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
8.2供应商应提供公司和法人无行贿记录证明,无相关诉讼记录。
8.3供应商需有自己独立的加工车间,具有成熟的断桥铝门窗加工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真实性。
8.4供应商应有熟练的加工队伍和生产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年加工能力不低于80000平方米,能满足甲方业务增长需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真实性。
8.5具备良好的运营能力,有成熟的生产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和人员管理体系,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真实性。
8.6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7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8.8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9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8.10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11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承诺书)。
8.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8.13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9.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9日16时30分至2025年4月1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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