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包头基地大吨位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2.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桥式起重机 |
详见第四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
详见第四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
详见第四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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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澄清车间基础参数后30日内交货到现场,并在交货后的2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终验收及取证。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最新的资信证明或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必须为设备制造商,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及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必须具备200吨及以上特种设备(起重机)型式试验报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或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后附)。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二)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或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供应商的。
注:本项要求以招标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9日9时至2025年4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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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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