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红绿灯及电警设施工程竞争谈判公告
2025-04-09
项目名称 |
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红绿灯及电警设施工程竞争谈判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5-TYGDGS-GC-003 |
招采方式 |
竞争谈判 |
招采类型 |
工程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4-09 18: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14 18:00:00 |
开标时间 |
2025-04-15 09:00:00 |
开标地点 |
…… |
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红绿灯及电警设施工程竞争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竞争谈判。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红绿灯及电警设施工程竞争谈判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沿线6处红绿灯及电警设施(大树村口、圪垛村口、石家岩村口、白家滩村口、顺道村口、古交超限站十字口),且施工完成后红绿灯及电警系统连接娄烦县、古交市公安局现有交通运维管理平台,实现联网管控。
标包 |
工程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
3261409元 |
2.2 工 期: 45日 。
2.3 工程地点: 娄烦县、古交市 。
2.4 质量要求: 合格,且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流动资产不小于流动负债。
(3)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 年 4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 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须提供近12个月任一一个月的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供应商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以下载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4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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