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兴大厦二楼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项目名称:瑞兴大厦二楼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瑞兴大厦二楼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5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餐饮服务 |
食堂运营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 |
- |
1-2 |
餐饮服务 |
食材供应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1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瑞兴大厦二楼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40%或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中小企业,且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的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交联合体成员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和《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2)非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则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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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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