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航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航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为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提供大货车、小货车、小型客车、面包车等车辆的维护保养、维修、油漆、年检、车评、门检、服务抢修和其它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涵盖车辆的数量为货车车辆是13辆(以实际数目为准),客车车辆是14辆,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二年,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每季度考核(考核办法见合同附件),若考核期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结算维修费用,若考核合格的,则合同继续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6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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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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