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吨灌装食用油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0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5万吨灌装食用油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已由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金开备〔2024〕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广原油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年产5万吨灌装食用油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油罐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配电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宁淮大道3号
2.1.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变配电室建筑及变配电等设备,包含10千伏配电内容。投入资金约2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22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包含验收时间)
2.2质量标准:合格,必须经当地电力相关部门验收通过
2.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并送电满一年付合同价款的20%,竣工验收合格并送电满两年按县审计局审计价款结清余款。
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发包人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承包人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四级及以上);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点0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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