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励磁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励磁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工业园区
2.2 项目规模:4×2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接到招标方通知后1个月内,设备到厂指定交货地点,设备开箱、验收完成。机组小修开始1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现场安装接线、调试、性能验收试验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电气系统安装-1号2号组励磁系统改造(CHDTDZ031/16-QT-07701):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范围包含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测试、验收:
1.采购2台微机自动励磁调节器柜、2台进线柜、4台整流柜、2台灭磁开关柜和2台灭磁电阻柜。
2.投标方负责完成旧励磁系统屏柜的拆除,新励磁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及性能验收试验等,并出具合格的试验报告。投标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励磁参数建模试验、PSS整定试验、机组进相试验及AVC联调试验。
3.投标方需配合完成更换的装置与招标方现有DCS系统后台通讯调试,负责新增励磁信号电缆的提供、安装敷设、接线,DSC画面修改、信号传送调试等,实现与后台数据传输顺畅正确,并保证后台与相关系统的通信与数据传输。
4.投标方负责#1、#2机组励磁系统自动装置参数、励磁系统保护与发变组保护配合曲线(主要包括过励、过电压、过负荷、过激磁等)的整定计算方案,并出具整定计算书,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励磁系统改造类项目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4-09 17:50到2025-04-15 18: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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