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中医院(马子口)院区低压配电改造项目性磋商公告
2025-04-09项目名称:于都县中医院(马子口)院区低压配电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485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于都县中医院(马子口)院区低压配电改造项目 |
1 |
项 |
详见 “采购项目需求” |
备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证明/声明文件)。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制造本项目货物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承装(修、式)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 2025 年4月16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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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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