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于都县中医院(马子口)院区低压配电改造项目性磋商公告

2025-04-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于都县中医院(马子口)院区低压配电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485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于都县中医院(马子口)院区低压配电改造项目

1

详见

“采购项目需求”

备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证明/声明文件)。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制造本项目货物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承装(修、式)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 2025 年4月16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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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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