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市第三医院网络核心设备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网络核心设备维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网络核心设备维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一)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 一 ”后的注册登记证。1.2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非法人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注:被授权代表须提供开标前连续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二)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1、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 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 负债表);2、或提供投标人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 种即可);

(3)3.1、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已缴纳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 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 面声明。同时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上 的信用查询结果。

(5)5.1未与交叉控股股东、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避免涉嫌围标、串标;(格式自拟)5.2供应商非采购人及项目代理机构员工和亲属投资开办的公司,其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非采购人单位员工及亲属。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之间无相互兼职的情形。5.3供应商未在投标前3年内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并承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谋取中标(成交)。(格式自拟)5.4供应商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5.5供应商未被列入市卫健系统或西安市第三医院“黑名单”。(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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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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