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区清漂能力提升项目已由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420381-04-03-68324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丹江口市库区
建设规模:清理丹江口市库区170米水位线以下水域、滩涂以及全市所有入库支流的漂浮物、垃圾、树枝杂物等,改善水环境,保护生态,维护正常水事秩序。配置新能源巡查保洁船1艘、新能源保洁船1艘、新能源清漂船1艘及相关辅助设备。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采购新能源巡查保洁船1艘、新能源保洁船1艘、新能源清漂船1艘及相关辅助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货。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钢质一般船舶三级Ⅰ类及以上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非制造商投标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请于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