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口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画院)物资--家具采购(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
项目名称:龙口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画院)物资--家具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849103.00元;
采购需求:龙口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画院)物资--家具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除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和烟财采【202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投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接受大型企业制造货物参与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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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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