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5-04-09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南通市排水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通盛排水有限公司现状厂区内。

2、工程规模:本工程拟将现状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部分改造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改造规模5万吨/日。改造工程根据区域工业废水特性(含氟废水、涉重废水)增加针对特征污染物的预处理混凝沉淀工艺,同时对厂区深度处理的高级氧化工艺进行针对性进行改造,实现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出水标准执行一级A标准(最终以环评批复为准)。

本次招标采用限额设计,工程费用不得超过3120万元。

3、设计周期:

(1)总平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进度要求:中标后,自招标单位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

深度要求:满足总平及可研审查、报批的要求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2)初步设计(包括初勘)

进度要求:在可研审查批复后,自招标单位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深度要求:满足初步设计审查及报批、主要材料设备订购或比选的要求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3)施工图设计进度要求:在初步设计审查及批复后,自招标单位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深度要求:满足施工图审查、施工要求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主要设备、材料的描述、技术参数、性能结构、材质、安装要求等,满足设备招标采购的要求。

4、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及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南通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及招标人的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政府的要求,并确保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

三、设计范围及标段划分

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方案优化,协助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审批等);

(2)初步设计(包括编制设计概算及总说明,协助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审批等);

(3)施工图设计(包括编制设计总说明、协助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审批等);

(4)专业、专项工程设计。若中标设计单位没有相关专业、专项设计资质,可经招标人认可后委托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招标人有权对此类专业、专项工程设计另行指定分包,中标设计单位应负责本工程设计工作的整体管理及协调工作;

(5)项目需要应做的初勘、物勘、测量测绘;

(6)施工现场配套服务(包括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专业分包设计的配合管理和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备注: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不得出现参照图集内容条款),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招标人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四、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总平及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前期手续所需的各类评估、评价等。具体如下:

1、方案设计阶段:编制进度计划,调查、走访、摸底等基础性调查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对设计人自行获取的地形图进行修测,对设计人自行获取的现状管线图进行现场核实,对投标时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制作效果图、三维动画(如需)、多媒体等汇报材料,多轮方案的汇报和修改,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服务(含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参加规划听证会(如需),配合完成项目报建所需的现状污水处理厂各工艺段的处理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危化品专项安全评价(如有)、竣工验收测绘、抗震评估、能评、规划验线、规划核实、水土保持等,并达到报建要求,正式规划审批直至审批、审核通过。必要的测量、物探等工作;

2、地质勘查(含初勘、详勘):包含建设范围内的相关岩土勘察、水文地质勘查等,办理勘察报告的报审工作、审查回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出具地基形式(含暗河等处置)意见(如有),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报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等勘查服务工作;

3、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方案进行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协助办理初步设计的报批工作,参加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初步勘察工作,必要的测量等工作;

4、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或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审,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施工图审查回复,必要的测量、控制点布设等工作;

5、施工配合阶段:包括勘察、设计技术交底、交桩,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代表的驻场服务,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现场技术指导,必要的补勘、设计变更或补充,参加工地例会、专题评审会,参加验槽、桩基、基础、中间结构等各阶段的验收,参加工程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6、其它服务:招标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配合服务,施工、监理、设备等招标采购时的配合服务,招标人所需的涉及本项目的其它服务。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给排水专业)。

六、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不含设计项目负责人)总人数最低配备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   位

人数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它要求

结构专业负责人

不局限于1人

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设计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改,特殊原因须经业主同意。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人,可以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电气专业负责人

1人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造价编制负责人

1人

应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5、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为本项目最低限度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分别配备,且不得相互兼职,否则,按废标处理。设计单位中标后,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人员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6、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为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设计组成员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日处理量≥3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工业污水厂业绩是指非市政污水处理厂或非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特指化工、制药、电镀、印染、石化、冶金等工业行业污水,水质含高浓度有机物、重金属、难降解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等)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和完/竣工验收报告,若合同和完/竣工验收报告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内容,则投标人需再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

8、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人员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4月30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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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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