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湾区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系统开发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湾区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系统开发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建设湾区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系统,聚焦汇聚“地方特色产业研究分析数据-高质量企业评价分析数据-科技成果数据”等多维数据,依托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深度挖掘与高效计算,搭建区域性服务系统,服务地方政府及采购单位的重点产业分析、企业精准筛选、业务进度追踪、企业评测查询、企业服务对接等。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6个月,免费运维期自终验之日起一年。

(3)项目地点: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

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6个月,免费运维期自终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是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分支机构。(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7)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  至 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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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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