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汾阳市武寨线-上堡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9
一、招标条件

本汾阳市武寨线-上堡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关于汾阳市武寨线-上堡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杏开审投资发〔2025〕2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关于汾阳市武寨线-上堡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杏开审投资发〔2025〕3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汾阳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汾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路线全长3.572公里,其中利用武寨线道路0.572公里,实际道路路面提质改造里程3公里。K0+000-K1+534路线长1.534公里参照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8.0米;K2+106-K3+572路线长1.466km参照四级公路(II类)标准设计,路基宽度4.5-10.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工期:214日历天。

(2)建设地点:汾阳市杏花村镇上堡村。

(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4)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若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时,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拟任项目经理的最低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任项目总工的最低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9日23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23时00分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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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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