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电动手术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9一、项目概况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电动手术床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受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委托,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电动手术床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HNZB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采购预算:64万元。
2.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本项目(电动手术床4台)设备清单内的所有材料物品的采购、装卸、储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等,具体设备名称、技术要求和数量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电动手术床 |
台 |
4 |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产品质保5年。
交货期:接医院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6 标段划分:1个包
2.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2.8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9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申请人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申请人提供产品具有《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739 号)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33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采购文件
4.1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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